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新一轮人才政策以及与之相配套的22个实施细则,人才新政落地生根。
高校毕业生是我市创业型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实施的人才新政提出,对我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住房保障待遇。人才认定是高校毕业生享受我市新一轮人才政策的前置程序。按照工作分工,市人社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用人单位中的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认定。其他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由本地区自行认定。
新一轮人才政策实施以来,我市用人单位积极踊跃申报人才认定。市人社局开展了2015年度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认定工作。经审核,有2632名高校毕业生符合认定条件。其中,专科619人,本科1521人,硕士463人,博士29人;本地生源1435人,外地生源1197人;2011年至2015年间每年毕业的学生分别为267人、492人、827人、1040人和6人。
其中有14人因工作性质原因,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不予公示外,其余2618人现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2日至16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和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人社局将出具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认定证明,并请于9月17日至30日到市人社局高校中心服务窗口领取认定核准表。经认定的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市国土房屋局的工作安排,于10月8日至23日到本人单位所在社区,申请住房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