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限价房拟按公租房标准装修
北京晨报讯(记者 王萍)昨天,市住建委就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若干规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今后,北京有望在住房保障体系中全面推行精装修交房的政策,包括公开摇号配租配售的自住房、两限房、经适房、公租房以及定向安置的棚改房在内的保障房都将以精装修模式交房。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广泛推行的毛坯房交房模式,从商品的角度来看,只能算是半成品。而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就是要将住房作为一件合格完整的产品交到购房人手中。通过全装修成品交房,明确工程质量的责任人,有助于保障和解决各种质量纠纷;避免毛坯交房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发挥开发建设单位集采模式在成本控制上的优势,节约购房人在装修部分的消费;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从粗放式生产向产业化方向升级改造。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是全装修成品交房的第一责任人,将全装修住房作为一个完整的产品,对其质量、售后服务全面负责。进一步强调推行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内装工业化装配式装修,并将装修内容作为今后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专家评审的重点内容。
在装修标准方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统一实施装配式装修;自住型商品住房装修标准不得低于现行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考虑各区县差异较大,提出由各区县自主制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交房前组织开放日,邀请购房人分户检查装修质量,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顺利交房。同时结合现行预售资金监管程序,将装修费用纳入重点监管额度,开发建设单位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支取。此外还要求开发建设单位依据装修菜单内容,在项目现场配备样板间,方便购房人选房和监督装修的实际执行情况。对于装修质量出现纠纷的情况,建立相应的评估鉴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