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正式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记者9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印发实施。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预计将新增8.68万户户籍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调整租赁补贴系数
《实施意见》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线准入标准作双调整,即计算基数从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至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从60%调整至70%。调整后,3人家庭收入线准入标准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663元/年调整至29434元/年(2人家庭调整至32377元/年,1人家庭调整至35321元/年),调整幅度达42.4%。
考虑到近年来市场租金整体上涨,为支持保障对象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含租赁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对其中三项租赁补贴系数进行调整,以加大租赁补贴力度。其中,考虑租金上涨因素,租赁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到25元,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
在公租房租赁补贴系数中,还设定有区域补贴系数。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1;户籍地为白云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0;户籍地为黄埔、南沙、番禺、花都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9。
在收入补贴系数方面,将保障对象的收入划分4档,收入补贴系数分别调整为1.3、0.9、0.7、0.5。调整后,各档收入人员的租赁补贴额度均有增加。目前正在领取租赁补贴的家庭每月户均补贴将从目前的618元上升至886元,增幅超过43%。
新增两档租金标准
《实施意见》还调整公租房租金收取方式和租金支付比例,提出公租房租金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按照国家、省的政策要求,承租政府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保障对象,从原来的“市场租金、分档补助、先收后补”调整为直接给予租金减免,租金分档收租,不再发放租金补助。
原先广州政府公租房租金标准有4档,租金缴交比例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0%—50%。在此次扩面后,对新增保障对象增加两档公租房租金标准,租金缴交比例调整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0%—70%。